这次我们就来了解下美国的食品接触性规则。FDA对食品接触性物质(Food Contact Substances, FCSs)的界说:如果一种物质可以作为食品生产、包装、运输或支持质料的组分且不会对食品爆发任何技术上的影响,那么该身分可以称为食品接触性物质。
1.厂家能够依照GMP 体系(卫生生产质量治理程序及规范)运作。
2.使用切合规则中批准的质料(U.S. FDACFR 21 Part 170-189)。
3.批准的原质料应切合规范中的技术指标 (U.S. FDACFR Part 170-189)。
4.任何进入市场的新质料必须经U.S. FDA审核及认可。
·碗、刀叉、勺、杯盘等餐具。
·食品蕴藏用品强化玻璃菜板、不锈钢等厨具。
·烤面包炉、三明治炉、电水壶等与食品接触的电器产品。
差别的质料,FDA有差别的检测规则标准
出口至加州的器皿要求
出口至加州的器皿,必须切合加州California Proposition 65条例要求(包括器皿与食品接触的部分、外部装饰、杯边部分)。涵盖的产品有:
·用于贮存、承载食品或饮料的玻璃和陶瓷制品。
·非与食品或饮料接触的玻璃和陶瓷制品(日用品)。
加州65对陶瓷、玻璃制品的特别要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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